R汁(埋B夹脸吃B,嘬B水)
忆那样的粘人精会想离开他哥?不可能。 算了,蓝忆去读书也挺好的,医生给的脱敏治疗法就是这个,让我适应短暂的和蓝忆分开,慢慢接受正常的分离。 其实适应不了,只能先干点琐事把沿海的区域链带起来再说,过了这段时间蓝忆就能忘记那个庸医的话,我多磨磨他,他就会站在我这一块了。 我们时时刻刻黏在一块,才没有病。 去接小猫。 买了新衣服,把胡子也刮掉了。 开车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放学了,密密麻麻的人堆里我一眼就看到了他。 我知道他会在校门口等我来接他的,只是没想到那个笨蛋手上会多出一束玫瑰。 走过去的路很漫长,大朵大朵的红色玫瑰躺在他膝盖上,阳光爱他,总用最好看的光影装饰他的脸颊,珍宝被放在阳光下,他闪闪发光的长大。 蓝色的校服干净整洁,他把花递给我,对我说,“哥哥,送给你。” 火红的,比血还滚热的玫瑰流进了心房。 “我来接哥哥回家。” 呵,明明是我来接他回家。 他主动的牵了我的手,和小时候一样只牵了我的两根手指,我抱着大捧的玫瑰就看不到他的脸,试了好几次,偷看不到。 在想现在是不是要对蓝忆说句谢谢?还是说应该说自己很喜欢这些玫瑰?他为什么送我玫瑰啊?